2026年1月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1号)正式实施。与2025年相比,税则税目总数从8960个净增至8972个,净增12个。这次调整不仅是数量的变化,更涉及本国子目注释、海关商品编号拆分、申报要素修订等多个直接影响企业通关和成本的层面。
01、新增三个本国子目,你的产品是否“独立”了?
2026年税则最显著的变化,是为三类商品单列本国子目:智能仿生机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参。子目单列意味着这些商品从此拥有了独立的“税务身份”,不再被笼统归入上位税目。
智能仿生机器人归入子目8479.8970。根据新增的本国子目注释,该类机器人被定义为“在外观、结构或功能上高度模仿人类或动物(如哺乳类、昆虫类、鸟类、鱼类等)的形态和行为的自主或半自主机器人,其核心特征在于具备类人或动物的主要身体结构(如头部、躯干、四肢、尾巴等)”,并通过摄像头、传感器、激光雷达等设备感知环境,依靠人工智能和计算机视觉实现导航与避障。如果你的产品属于人形机器人、仿生四足机器人或仿生飞鸟/仿生鱼等品类,申报时需要与普通工业机器人(如8479项下其他子目)严格区分——仿生特征是归入新子目的核心判断标准。
生物航空煤油获得独立税则号列2710.1913。此前,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在税则中没有专属位置,企业出口时往往需要借助其他煤油馏分子目申报。新税号启用后,通关效率有所提升,产业政策的针对性也更强。值得注意的是,有企业已在新税号实施后顺利以2710.1913完成SAF出口申报,说明该税号已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林下山参归入1211.2039。注释明确,“林下山参”是指播种后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的人参。这一区分的关键在于生长方式——人工种植参和野生参、林下山参之间的归类边界需要根据实际种植模式准确判断。
02、注释“3增1改”,归类规则更清晰
与新增子目配套,2026年新增3条本国子目注释,修改1条本国子目注释,调整后本国子目注释共计201条。新增注释的核心功能是解决归类争议——当商品处于多个税目的“灰色地带”时,注释提供了明确的判断依据。
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过去依赖“约定俗成”或“行业惯例”进行归类的做法,现在有明确的文本依据可以对照;第二,如果此前归类方式与新增注释不一致,需要在申报前完成复核和调整。归类错误一旦被海关认定,不仅面临补税和滞纳金,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海关信用等级。
03、10位海关商品编号拆分:同一税号,不同编号
这是2026年调整中对申报实操影响最直接的一项变化。为实施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以及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海关总署对非全税目适用上述政策的商品拆分了10位海关商品编号,并编制了对应的编号表。
“非全税目适用”是什么意思?简单说,一个8位或10位税目下,可能只有部分商品享受暂定税率或特定的增值税/消费税待遇,其他商品仍适用常规税率。过去,这些享受优惠的商品和未享受优惠的商品可能共用同一个海关商品编号,导致申报时无法精准区分。拆分编号后,适用税收优惠的商品有了专属的10位编号。
对企业的影响是:不能再沿用旧编号“一刀切”申报。你需要对照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60号附件中的两张编号表——一张是暂定税率对应的编号表,一张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对应的编号表——确认自己的商品在哪个编号项下。如果商品符合暂定税率条件但申报了错误的编号,可能无法享受优惠税率,产生额外税负。特别提醒:非全税目适用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的商品,10位海关商品编号目前没有变化,继续沿用2025年的编号表即可。
04、04.01项下“脂肪含量”必须填百分比
税目04.01(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 项下商品,原归类要素“脂肪含量(按重量计)”修订为 “脂肪含量(按重量计,填百分比)” 。
这个变化看似细微,但在实际申报中容易出错。过去,部分企业可能以小数形式填报(如“0.032”),或仅在备注中说明百分比。新规要求申报内容直接体现百分比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