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舱前置准备工作(船期前 10–15 天启动,高危品类建议 15 天以上)
(一)货物合规前置(必须先完成,否则无法订舱)
1.危险特性分类鉴定
送海关认可第三方实验室出具《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确定核心关键参数:UN 编号、危险类别 / 次要危险性、包装等级 PGⅠ/Ⅱ/Ⅲ、是否海洋污染物、闪点、自燃点、爆炸极限、是否限量 LQ、是否豁免量 EQ。
2.包装合规办理
外购 UN 包装:供应商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性能单);
工厂灌装后,属地海关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简称危包证,订舱、海事申报、报关必备);
特殊品类专项报告:锂电池 UN3480/3481 需 UN38.3 测试报告;气体钢瓶需气瓶检验证;自反应、易制毒、剧毒需专项许可。
3.文件制作与校验
出具中英文完整版 16 项 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第 14 项运输信息必须与鉴定报告、危包证完全一致;制作中英文危险公示标签、象形图。
4.渠道资质确认
确认船公司承接该 UN / 品类(部分船司拒收次氯酸钙、活性炭、高爆品等);
危险品拖车、危装箱资质仓库;
核实目的国进口管制:部分国家要求提前报备危险品、额外符合性声明、禁限运清单。
5.应急信息落实
固定24 小时境内应急联系电话(带国家区号),专人值守,海事、船公司、港口必须核验。
(二)仓位与装载前置规划
1.区分整柜 / 拼箱:多数高危、海洋污染物禁止拼箱;
2.确认积载要求:舱内 / 舱面、隔离等级、热源距离、混装禁忌(不同类别不可同柜);
3.预估柜型、限重、堆存、制冷(冷藏危品)、加固要求;
4.预留时间:船公司 DG 审批 1–3 天、海事截危申报开船前 5–7 天、装箱、报关窗口期。
二、订舱提交全套资料(分 4 大类,缺一不可)
1. 基础订舱文件(通用)
危险品订舱委托书(DG Booking)
区别普货托书,需完整标注所有危险属性;
商业发票、装箱单(中英文,数据与 DG 托书统一);
收发货人完整资料:中英文全称、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税号。
2. 危险品核心资质文件(船司审核核心)
1.中英文 16 项完整版 MSDS
2.英文版供船司,中文版供海事、海关;第 14 项运输信息必须匹配 UN、类别、PG、包装、闪点、海洋污染标识;
3.危包证(使用鉴定单)+ 包装性能单
有效期必须覆盖出货日期,UN 号、品名、包装类型、件数与货物一致;
4.危险特性分类鉴定 / 运输条件鉴定报告;
2.专项附加报告(按需):
1.锂电池:UN38.3 全套测试报告、防短路证明;
2.限量 LQ 货物:限量包装证明;
3.易制毒、剧毒、放射性: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辐射安全证;
4.抑制剂类液体:稳定剂添加比例说明;
5.海洋污染物 UN3077/3082:污染类别说明。
3. 船公司专用单据
1.DGD 危险品申报单(Dangerous Goods Declaration)
2.船公司标准 DG FORM,签字盖章,作为船舶积载、海事申报基础文件,所有数据与托书、MSDS、危包证三单统一。
4. 后续配套文件(订舱获批后准备)
1.集装箱装箱证明书(装箱后提供,海事申报用);
2.海事适运申报单;
3.危险品标签、UN 标记、海洋污染标记实拍图;
4.报关全套:合同、报关单、申报要素、报关委托书。
三、订舱填报数据强制规范(错填直接退单、扣柜、罚款)
(一)基础货物数据要求
1.UN 编号:严格按 IMDG 规则,禁止简写、错号(如锂电池 UN3480≠UN3481,车辆电池 UN3556 独立申报);
2.正确运输名称(PSN)
3.必须使用 IMDG 标准正式名称,N.O.S. 未另列明类必须补充完整化学成分,禁止简写俗称;
4.危险类别 + 次要危险性
5.主类在前,副类标注,如 3 类(6.1 类毒性);
6.包装等级 PG
PGⅠ 高危、PGⅡ 中危、PGⅢ 低危,必须与危包证、鉴定报告完全匹配;
包装类型
1.准确标注:1A1 钢桶、IBC 中型散装、纸箱、钢瓶等,附带 UN 包装代码;
重量(净重 / 毛重)
净重:单一包装内危品净含量;
毛重:包装 + 内物总重;
单位统一 KG,禁止四舍五入大幅偏差,船司、海事双向核对;
体积:单包体积 + 总体积,精确到 0.01CBM;
件数:外包装总件数,与危包证一致。
(二)危险特性关键参数必填
闪点(3 类易燃液体强制):闭杯闪点数值;
1.是否海洋污染物 Marine Pollutant:Yes/No,UN3077/3082 必须标注;
2.限量 LQ / 豁免 EQ:符合限量需标注 LQ 编号、单件限值;
3.隔离组别 Segregation Group:不同类别混装隔离要求;
4.物理状态:液体 / 固体 / 气体 / 膏状;
24 小时应急电话:境内可随时接通,带 + 86 区号,无固定电话不予审批。
(三)单据统一硬性规则(三单一致原则)
1.DG 托书、DGD 申报单、MSDS、危包证所有核心数据必须完全相同:UN 号、品名、类别、PG、毛净重、件数、包装类型;
2.任意一处不一致,船司直接驳回 DG 审批,修改需重新走完整审批流程,延误船期并产生改单费。
四、订舱全流程关键注意事项
(一)文件与数据避坑
1.严禁瞒报、谎报、混报:危品报普货,海事最高罚 3 万,货物扣柜、退运;
2.MSDS 缺项无效:少于 16 项、无英文、第 14 项运输信息缺失直接拒审;
3.危包证过期、品名 / UN 号对不上,无法通过海事申报;
4.N.O.S. 类品名只写统称不写成分,船司拒收;
5.应急电话无人值守,港口禁止装船。
(二)仓位与装载注意
1.提前审批 DG 仓位,拿到 S/O 后才能安排提柜;不接受先提柜后补 DG 资料;
2.多 UN 混装同一柜:必须提交隔离方案,船司评估通过才可装箱,禁忌品类严禁同柜;
3.集装箱四面规范粘贴危险标签、UN 标识、海洋污染标记,拍照留存;
4.柜内预留 30cm 顶部散热空间,堆垛间距≥15cm,装载高度不超 1.5m;
5.高危货物仅限舱面积载,禁止密闭舱内堆放,远离热源、食品类货物。
(三)时间节点管控
1.订舱申请:截关前 10–15 天提交全套 DG 资料;
2.船司 DG 审批:1–3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海事危申报:开船前 5–7 天截止,无海事回执不能进港;
4.装箱:截危申报前完成,出具装箱证明书;
5.信息修改:DG 审批通过后修改任何危险参数,视为重新订舱,重新排队审批,极易赶不上船期。
(四)特殊品类额外要求
1.锂电池:UN38.3 报告、防短路包装、单箱能量限制、舱面积载;
2.易燃液体 3 类:闪点、抑制剂量、防静电包装;
3.固体有毒 6.1 类:皮肤吸收风险标注、隔离食品;
4.海洋污染物:专用海豚标记,部分航线限制舱位;
5.干冰 UN1845:通风柜、泄压、超低温防护;
6.气体 2 类:气瓶年检证、阀门防护、不可倒置装载。
(五)法律与责任提醒
1.托运人对资料真实性负全责;虚假申报、包装不合规、资料缺失会产生:
2.海事行政处罚 3000–30000 元;
3.货物滞留码头、产生高额堆存 / 滞箱费;
4.船公司拒载、甩柜、退运;
5.发生泄漏事故承担全部赔偿与刑事责任。
五、极简操作总结
1.先做鉴定 + 办危包证 + 出中英文 16 项 MSDS;
2.提前 10–15 天提交 DG 托书、DGD、全套资质给货代 / 船司;
3.所有单据 UN、品名、类别、重量、包装、应急电话完全统一;
4.等待船司 DG 审批拿到 S/O,再安排危险品拖车、合规装箱;
5.开船前 5–7 天完成海事危申报,凭回执进港报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