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定义: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委托人)在货物发运后,将全套商业单据(如海运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代表货物所有权)连同金融单据(主要是汇票)一并交给其所在地银行(托收行),委托该行通过其在进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商(付款人)提示单据并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核心特点:银行在此过程中仅承担“委托代理”的角色,严格按照出口商的指示行事,并不对买方是否付款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整个流程的基础是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
主要分类
付款交单(D/P)
定义:银行只有在进口商付清全部货款后,才能将代表货权的单据交付给进口商。这确保了出口商在收到货款前,仍能通过银行控制货物所有权。
分类: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商审核无误后,需立即付款才能赎单提货。这是对出口商最有利的托收方式。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 days sight):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远期汇票和单据,进口商承兑(承诺到期付款)后,单据仍由银行保管,待汇票到期日进口商付清款项后才能取得单据。注意:某些国家的银行实务中,可能将远期D/P视为D/A处理(承兑即放单),出口商需提前了解当地惯例。
核心理念:一手交钱,一手交单。
承兑交单(D/A)
定义:银行在进口商对远期汇票做出承兑(即在汇票上签字承诺到期付款)后,便可将全套单据交付进口商。进口商可先行提货、销售或生产,待到汇票约定的到期日再履行付款义务。
特点:仅适用于远期汇票。它实质上是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的赊销信用,极大地改善了进口商的资金流。
核心理念:先承诺付款,即可拿单提货。
优缺点
优点
出口商角度:
比赊销安全。相比货到后全额赊销,D/P方式下,在买方付款前仍掌握货权,有一定保障。
成本较低、手续费用远低于信用证(L/C),银行不承担审单责任,费用简单透明。
操作相对简便、流程比L/C简单,单证要求通常不如L/C严格。
促进成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提供D/A或D/P付款方式能增强吸引力,是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
进口商角度
资金压力小:尤其是D/A方式,无需占用资金即可获得货物,实现“借鸡生蛋”,有利于资金周转。
无需信用证额度:避免了申请开立信用证所需的信用额度或保证金占用。
单据真实性保障:相比货到付款,可以凭单证(特别是提单)在付款前确认货物已按合同发出。
缺点与风险
出口商角度:
主要风险是买方拒付。D/P下,若市场价格下跌或买方资金出现问题而拒付,货物已到港,会产生高额滞港费、仓储费,处理退运或转卖损失巨大。
钱货两空的风险。D/A方式下,一旦交单,货权即转移。若到期买方不付款,出口商将面临货款和货物的双重损失,追索依赖于跨国法律程序,成本高且困难。
资金占用期长。从发货到收款周期较长,影响自身现金流。
无银行信用担保。银行不负责审核单据的真伪或是否合格,也不担保付款。
进口商角度:
D/P方式下资金占用。需要在见到单据后立即或在短期内付款,可能货物尚未到港或售出。
可能存在货物与单据不符的风险。付款或承兑是基于单据,实际收到的货物可能与单据描述有出入(虽然提单代表货权,但不保证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