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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仲裁员和律师首先要懂国际贸易

为解决国际贸易的各种纠纷,有时需要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来加以解决,这就需要仲裁员与律师群体的介入。记得多年前 ,笔者经常参加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职业/执业资格全国考试命题工作,自然是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在工作中和来自各地的专家有很多交流,其中的话题之一,就是为做好行业考试工作,命题专家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知识面。大家一致认为,需要懂政策、懂业务、懂法律、英文好、中文好。笔者深以为然。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特别是一般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最好也懂一些国际贸易政策,因为很多争议的发生,具有其政策背景,是国内外大环境变化的产物,如果不懂政策,就不清楚争议的来龙去脉和真正的因果链条,就不理解当事人真实的内心状态,以及利害关系的诉求与实质。处理国际贸易争端,必须懂国际贸易业务,这是一项基本条件。国际贸易争端多数是业务环节的争端,通常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解释、执行等有关,国际贸易是一个大行业,如果不懂国际贸易业务,那就相当于业外人士,试问一个业外人士,如何有能力理解并解决业内发生的专业问题呢?也许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际上一些知名的仲裁机构,对其仲裁员的一项基本资质要求,就是具备10年以上的行业经验。换言之,必须由具备相当水平的业内人士,来牵头处理业内争端,这是符合逻辑的自然选择,应该这么做。不同的行业处于社会分工的不同专业领域,需要处理特定的问题、接触特定的人群、适用特定的规则、面对特定的历史、掌握特定的规律,在这个过程中,各行各业的资深人士会形成特定的气质,这一气质是时代和环境的产物,同行容易意会,外行不易言传。说句大白话,是不是干这行的老手,凭气质一看便知,如果加上言谈举止,那就看的更清楚了。处理行业纠纷的,本应是行业的老手,如果来的是个新手,或者干脆是个行业外人士(简称外行),元芳,你怎么看?从表面上看,国际贸易纠纷涉及的多是事实性的纠纷,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情况尤其如此。在这些事实的背后,是一个个、一群群有血有肉的人,如果不理解这群人,如果不能理解他们在业务实践中面对的真实环境和思想感情,如果不掌握业务实践的基本规律及其做法,则对事实的把握(或者叫事实认定,Finding of facts)就缺乏扎实的基础,就必然导致事实认定不明。如果事实认定不明,纠纷解决从何谈起?特别是,如何找到双方和解或调解的基础,从而促进争议的良性解决,并进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当前,各方积极促进涉外法治建设,包括促进涉外争议解决的相关基础性建设,全国各地挂牌了很多国际仲裁中心,挂牌是容易的,盖一个楼命名为国际仲裁中心,这也不太难。老话说得好,大学非大楼之谓也,各行各业的道理也是相通的。现在互联网技术发达,搞仲裁也不见得必须现场开庭,从全球公认的国际仲裁中心伦敦的情况看,作为伦敦仲裁主体的行业仲裁的第一级仲裁绝大多数是书面审理,电邮已经足够解决问题,这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实践。一般的共识是,重要的是要有一批合格的专业人士,这些专业人士是相关行业(如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的资深专家,他们被赋予维护公平正义、促进行业发展的重任,他们的称号叫做Qualified Arbitrators。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只要具备这样的专业人士群体,这个地方就会自然赢得,并无愧于国际仲裁中心的称号。
从全球范围看,当前公认的一些国际仲裁中心,都是在历史与时代的发展中自然形成的,这些国际仲裁中心所在的城市,往往是特定时代的全球经济,特别是全球贸易与航运业的心脏。他们首先是全球经济甚至是政治中心,然后才自然成为解决全球经济运行中产生的种种争议的中心,因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的特殊性质,大量相关争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于是这些城市也就自然成为公认的国际仲裁中心。就因果关系而言,国际仲裁中心的形成是“果”不是“因”,其他地方要成为国际仲裁中心,首先应具备相应的“因”。回到本文的主题,从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仲裁员和律师等专业群体,首先要懂国际贸易,这个“懂”(Understanding),既来自书本,更来自实践,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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