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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及原产地声明操作指南

一、经核准出口商定义

定义:经海关依法认定,可开具原产地声明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1.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2. 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

3. 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

三、申请认定、变更、注销流程

1. 备案: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

2. 申请:通过单一窗口提交认定申请。

3. 变更:认定后,可变更附件信息。

4. 注销:录入注销原因,提交申请。

四、自贸协定备案

可办理:冰岛、瑞士、毛里求斯、新西兰、RCEP等协定。

五、填写规范

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5号。

六、资质撤销情形

1. 提供虚假材料。

2. 伪造或买卖原产地声明。

3. 未按规定转交核查请求。

4. 开具声明不符合规定。

七、原产地声明申请与查询

1. 开具:选择相应自贸协定声明类型,录入信息后打印。

2. 查询:在“声明查询”菜单中查看状态。

结语

经核准出口商可自行开具原产地声明,享受关税优惠,提高通关效率,降低成本。企业应准确理解相关政策,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操作,确保合规享受优惠。海关提供了便捷的网上办事平台,方便企业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注意事项

· 企业需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经核准出口商应严格遵守原产地规则和管理规定。

· 原产地声明的开具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自贸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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