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型企业同一张报关单上混合了不同退税待遇商品的情况,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出口退税“疑难杂症”案例,我们来一步步拆解,用白话说明白,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看核心问题(为什么“待确认”?)
这张报关单的关键信息已经明确告诉你问题所在:
“出口商品类型”: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
“退税率”:0%
“征税税率”:13%
把这三点连起来,用大白话解释就是:
“出口的自粘防水卷材(商品代码 6807100000),是国家不允许申请退税的。不仅不退税,而且它的‘出厂价’(计税依据)还要被当成在国内销售一样,缴纳13%的增值税。”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亏?别急,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我们得搞清楚原因和后续操作。
其次,理解政策(为什么会这样?)
国家对于出口商品,大体分为三类管理
鼓励出口的:大部分商品,国家用“退税”(退还在国内环节交的增值税,涉及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货物)来鼓励出口,退税率可能是13%、9%、6%等
不鼓励也不限制的: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简称“两高一耗”)商品,国家不给退税支持,但允许正常出口。这就是 “出口免税不退税” ,也就是只免出口环节的税,但不退还之前交过的税。企业不赚也不亏。
限制或禁止的:比如稀缺资源、高污染、国内急需的原材料等。国家不希望这些产品大量流出。政策就是 “视同内销,征税处理” 。意思就是:你别想享受任何出口税收优惠,就当成你在国内把货卖了,该交多少增值税就交多少。
萌新小白遇到的这个商品,就属于 第3类 —— “视同内销征税”。
通俗比喻:
正常出口退税: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拿小票(增值税发票)可以退税(鼓励消费)。
出口免税不退税:你去超市买东西,但这个小票不能退税,你也不欠超市钱(平平无奇)。
视同内销征税:你从超市买了东西想带出国,但超市说:“这东西不让带出国!你必须当成是在国内用了,得为这次‘国内消费’向我们交一笔消费税(增值税)。”
最后,具体怎么操作?(“小白”操作指南)
面对这张报关单,任务不是申请退税,而是合规地进行纳税申报。
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认与准备
核实商品代码:再次确认商品编码6807100000是否准确。这个编码对应“成卷的沥青或类似原料的制品(如油毡)”,确实属于国家限制/禁止出口退税的品类。如果确认无误,进入下一步。
收集单据:准备好这张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发票、以及这批货物当初采购进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发票)。
第二步:税务申报处理(核心)
既然“视同内销”,那就在申报增值税时,把它当成一笔国内销售业务来处理。
计算销项税额:
报关单上的 “人民币离岸价(CNY)26845.96元” 就是你的“内销”销售额。
销项税额 = 26845.96 ÷ (1 + 13%) × 13% ≈ 3088.15元。
你需要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内销货物销售额”栏次,填写 23757.81元(26845.96 - 3088.15),在销项税额栏填写3088.15元。
处理进项税额(关键!):
这批货物对应的采购进项税发票,可以正常勾选抵扣!这是和“免税不退税”最大的区别。
“免税不退税”对应的进项税需要转出,不能抵扣。
“视同内销征税”允许抵扣,因为它本质上就是一笔内销业务。用你的进项税来抵减上面算出来的销项税(3088.15元)。
填写申报表: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销售情况明细)中,将上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入“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栏次。
在附表二(进项税额明细)中,正常申报抵扣这批货物的进项发票。
不需要在退税申报系统中为这笔业务办理任何退税申报。
第三步:处理单证备案
虽然不退税,但这仍然是一笔出口业务。所有出口单证(报关单、运输单据、出口发票等)仍需按照公司规定或税法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第四步:会计处理(简要)
确认销售收入时,不能计入“出口销售收入”享受免税,而应计入“内销销售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
对应的成本正常结转。
采购进项税正常认证抵扣。
总结与提醒(给你划重点)
核心原则:放弃退税想法,老老实实交增值税。
关键动作:在增值税申报表里把它当内销报,销项要提,进项可抵。
检查重点:以后接到类似商品的出口订单时,业务部门或跟单员一定要提前查询商品代码的海关监管条件和出口退税率。如果发现是退税率为0且需要视同内销征税的,必须在报价和核算利润时,把这部分 “额外要交的增值税成本” 计算进去,否则会导致项目亏损。
查询工具:可以通过“出口退税咨询网”或“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等权威平台的商品代码查询工具,提前知道退税率和特殊监管政策。
简单说,对这张报关单的处理就是:别管退税系统了,去增值税申报系统里,按内销业务操作一遍即可。
采购货物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
| 阶段 | 你必须做的事项 | 特别注意与风险 |
| 事前 | 1. 向供应商要求分开开票。
2. 内部单据明确区分货物属性。 |
事前控制成本远低于事后拆分。 |
| 事中 | 1. 准确计算并保留底稿。
2. 严格按流程申报,切勿将全部进项税用于抵扣或退税。 |
计算错误或申报错误会导致多缴税或丧失退税权益,甚至引发违规风险。 |
| 事后 | 将所有资料(报关单、发票、计算表、申报表)单独归档,与该笔业务绑定。 | 税务核查时,清晰完整的证据链是合规的最佳证明。 |
总结下外贸企业混合业务(退税+视同内销)税务处理终极指南
针对外贸企业同一张报关单或同一张进项发票中,混合了“出口免税且退税”和“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视同内销)货物的复杂情况,本指南提供从原理到操作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一、核心原则:桥归桥,路归路
| 业务类型 | 政策本质 | 进项税处理 | 申报位置 | 常见误区 |
|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 视为国内销售,需缴纳增值税 | 可抵扣
:用于抵减内销销项税额 |
增值税申报表 | 误作进项税转出或申请退税 |
| 出口免税且退税 | 国家鼓励,退还已纳税款 | 可退还
:通过退税申报拿回 |
出口退税申报表 | 误用于抵扣内销税额 |
黄金法则:一份合并进项发票的税额必须准确拆分,两种用途并行不悖。
二、全流程四步操作法
第一步:源头控制(最优解)
坚决要求供应商分开开票:“王经理,这批货里有部分商品出口不能退税,麻烦您按不同商品分开开具发票,方便我们合规处理,避免后续麻烦。”
效果:一劳永逸,彻底避免拆分计算的复杂性和风险。
第二步:准备与计算(如已取得合并发票)
收集三件套:
准确拆分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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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货”分摊进项税 = (“内销货”采购成本 ÷ 发票总不含税金额) × 发票总税额 “退税货”分摊进项税 = 发票总税额 - “内销货”分摊进项税
示例:发票总额113,000元(税额13,000),其中“内销货”成本20,000元,“退税货”成本80,000元。
制作工作底稿:计算过程书面化,签字存档,备查。
第三步:系统操作(严格执行顺序)
| 步骤 | 操作平台 | 具体操作 | 关键点 |
| 1. 发票勾选 |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 对合并发票全额勾选为 “用于出口退税” | 即使含内销部分,也必须选退税用途 |
| 2. 增值税申报 | 电子税务局 | 在《附列资料(二)》中:
• 第26栏(本期认证未抵扣)填入退税部分进项税 • 剩余部分自动参与当期抵扣 |
确保内销部分(2,600元)抵减了销项,退税部分(10,400元)未抵扣 |
| 3. 退税申报 | 出口退税系统 | 只申报退税货报关单,关联发票后系统按比例计算退税额 | 切勿申报内销货部分或全额进项 |
第四步:归档管理
建立专项档案,包含:报关单、发票、计算底稿、申报表打印件
业务凭证与税务凭证对应存放,确保“证据链”完整
三、风险防控清单
坚决避免的两种错误
必须保留的四大证据
最易忽视的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