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培训班开课产地证 |( 原产地规则系列)原材料有进口成分的,怎样判断是否原产?
生产某种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如果有进口成分,能不能申请原产地证书?
原材料有进口成分的商品,是国际贸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进口成分越多,进口来源越多,说明参与商品制造的相关方越多,也就越能体现国际生产和国际贸易的本质。
同时,这类商品判断是否为原产,也极具挑战和技术含量,是很多出口企业颇为头痛的工作:进口的零件,在国内组装以下,算不算国产?进口的大豆,压榨成食用油,算不算国产?进口的成品直接分发给国外的客户,需要申请什么证书?
在累积规则之下,从缔约方进口的原材料,被视为国内原材料。从缔约方之外进口的原材料,才被真正视为进口原材料。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判定货物是否具备原产地资格呢?
业内的做法通常是根据“实质改变”的标准进行判定,主要是税则归类改变标准,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不能反映实质改变的,可以采用从价百分比、加工工序、化学反应等标准。原材料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又称为“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产品”。
(进口聚丙烯生产的插座)
一、什么是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是指进口原材料经过加工、制造形成了新的成品,材料和成品的税则归类编码完全不同。
这说明,经过加制造,原材料已经进行了实质改变,变成另外的性状、功能和用途的商品了。满足这样要求的商品就可以被认定为“具备原产地资格”。
比如本文上图的进口的原材料是聚丙烯颗粒,通过相关的工艺制造成电源插座,原材料和成品的外观、功能、用途完全不同了。
在实际操作中,税则归类改变有子目改变、品目改变、章改变三种。从侧面反映了加工、制造的深度。
不同的自贸协定,针对相关的商品都特别规定了应当采用哪种改变才能被认定为具备原产地资格。同时,自贸协定也会给出一张商品表,表中规定了哪个税号应当采用哪种改变标准。这个表,就是《特定原产地规则》。特定,就是“特别规定”的意思。
所以,有进口成分的货物生产商、出口商应当根据贸易伙伴、自贸协定,熟练掌握这个《特定原产地规则》表,做到会找、会查、会看、会用。
二、什么是从价百分比标准?
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一定比例的,就可以被判定为符合原产地规则。不同的自贸协定或规定,这个比例是不同的。
比如一般原产地证书的相关规定为:
(工厂交货价-进口原材料价值)/工厂交货价*100%>=30%.
它的含义就是本国价值超过30%以上,就可以判定为国产
再比如: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规定:
非原产材料的价格/船上交货价格(FOB)*100%<60%。它的含义就是本国价值要超过40%以上,就可以判定为国产。 近年以来,从价百分比标准逐渐演变成了“区域价值成分”的概念。货物是否具备原产地资格,通过“区域价值成分”来确定。 区域价值成分的概念就更加明确和清晰:对于一般原产地证书,区域价值成分指的是本国价值成分;对于其它自贸协定,指的是自贸协定规定“区域”内的价值成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区域价值成分,就是在商品判定上的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具体体现。 当前,流行的公式就是:RVC=(FOB-VNM)/FOB*100% RVC,就是区域价值成分; FOB,就是货物的离岸价格; VNM,CIF价格中非原产材料的价值。 近年来签订的自贸协定,多数采用RVC来判定货物是否原产。 二、完全原产产品怎样进行原产地预审? 有进口成分,尤其是区域外进口成分的,在在原产地产品预审环节,要特别注意“是否含有进口成分”选项,选择“是”。 三、非完全原产在原产地证书申请中应当如何填写? 完全获得产品根据自贸协定的不同,通常需要使用PSR,CTH等进行标记。 比如中-瑞原产地证书的原产地标准要填写PSR。 图片 RCEP原产地证书中原产地标准填写:PSR\CTC\CR等。 总之,非完全原产,是各类自贸协定中最重要的原产地标准,也是最难判定的,极具挑战和技术含量,一般情况下,一家企业只要使用了区域(自贸协定签约方所有国家)外的原产的材料生产的货物,需要专业的人士反复衡量,才能判断是否具备原产地资格。 不管完全获得、完全原产或非完全原产的货物,一旦被认定具备原产资格,他们的享受的关税待遇是完全相同的。 申请原产地证书只是遵守自贸协定的一种义务,但能否抓住自贸协定的红利,在于主动二字,在于长期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