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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事务培训班|价格申报不实案件解析

1、价格调整,补税处理
进口状态下,成交价格不明确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估价的,以双方磋商确定或者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补税处理。

2、伪报价格,涉嫌走私
明知真实的交易价格,但企业故意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构成走私犯罪。

3、申报不实,行政处罚
企业有一定过错,应报未报真实成交价格的,属于价格申报不实,构成申报不实违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罚款补税。
如:运保费未申报;美元申报为日元等。

进口货物运保费申报不实案
案例:2017年4 月至 2018 年4月间,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可口可乐碳酸饮料、 百事可乐碳酸饮料等 30 票货物,经查,存在漏报运保费的情况,其中另有1票货物,将成交方式 CFR 申报为 CIF。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 《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所指之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漏缴税款人民币 10857.43 元的违法后果,案件处理:根据《处罚条例》 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0.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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