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培训-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典型案例

一、业务描述

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包含:1.由飞地提供,如大使馆、领事馆、军事基地和国际组织,或向飞地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外交官、使领馆工作人员和位于国外的军事人员及其家属从东道国经济体购买的货物和服务。3.由政府或向政府提供的未计入其他服务类别的服务。

二、客户审核

(1)业务审核。银行应按展业原则,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此外,按规定审核《税务备案表》,并进行网上核验。

(2)银行需对交易主体身份与业务的匹配性、交易合法、合规性进行合理审核。注意交易主体身份信息及业务资质、交易内容是否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办理外国政府驻华机构自身业务资质与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不符的捐赠等业务;交易币种是否涉及应以人民币结算的境内相关费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可通过查询中国外交部网站相关信息获得;本项白付汇多为支付认证费、管理费、公证费、执照费等,应关注交易对手是否为政府,是否因政府提供的服务而支付费用。该类费用多因政府花费资源,通过专业手段检查产品或设备的安全性、审核相关人员的能力或资质等,应注重审核与交易相关的证明文件、协议、发票等。

(3)注意区分容易混淆的业务。其他境外商业机构/非政府组织驻华机构属于中国居民,其资金收付不能按照此项规定办理。

(4)审核中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国际组织总部向驻华办事处汇入的办公经费,经审核后直接办理入账。如发生国际组织驻华办事处将未使用的办公经费退回业务,一般原路退回国际组织总部。二是相关证明材料行的相应款项所涉内容需表述清晰、完整。

(5)国际收支申报要求。银行应注意国际收支申报信息的真实、员务应确,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应申报在“232-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项下。

三、银行实例

【实例一】驻华使馆的签证费、认证费支出实例

1.业务背景。某驻华使馆的签证费、认证费为该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根据该国政府要求需定期归集、汇总后,统一汇回本国。

2.客户准入。银行在核实存档备案信息基础上,确认该驻华使馆在该行的业务主体准入条件。

3.业务办理。该使馆向银行提供写明收取费用的人数、金额的公函。列明付款金额、汇款来源、收款人信息等。银行在审核公函内容与所办业务应保持一致、收款人应与该业务存在合理逻辑关系、公函描述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国际法规则后,为使馆办理了相关汇出手续。

【实例启示】
该类业务需掌握一定国际关系知识,并对我国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有
定了解,才能确保业务合规,避免外交舆情风险。

实例二、境外政府机构提供相关无形资产认证服务支出实例

1.业务背景。境内A公司作为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向B国出口医疗器械,需向B国政府监管部门支付医疗器械认证服务费。

2.客户准入。银行对境内A公司历史业务经营情况及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在核实相关信息基础上,银行确认该机构符合银行的主体准入条件。

3.业务办理。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了解到B国法律规定,在B国销售的进口医疗设备,均需通过B国政府监管机构检验认证后方可销售。银行审核B国政府相关机构网站信息,对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审核了A公司的营业范围,产品经营状况,并对该公司提供的业务单据进行审核,单证相符,金额匹配,银行为企业办理了该业务。同时,银行按《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相关内容,将该项境外政府提供的未计入其他服务类别的服务支出按“232000-别处未涵盖政府货物和服务”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实例启示】
此类业务涉及产品在境外销售的国外政府认证服务,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背景,并对交易国家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对银行业务办理人员专业水平有一定要求。不仅需要对认证单位的业务背景、认证商品与单位关系进行审核,也需要通过登录境外政府官方网站查询法规背景,了解专业认证流程,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业务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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