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接到咨询频率最高的问题之一。
"律师,我们公司做进口,货值填低了一些,海关那边说涉嫌走私,这能构成犯罪吗?"
"律师,供应商开的发票价格比实际价格低,我是照发票申报的,这算我的责任吗?"
"律师,低报了多少才算走私?有没有一个数字线?"
我见过太多人,在这个问题上要么过于轻视——觉得"不就是少交了点税嘛",要么过于恐慌——以为只要申报价格跟实际价格有差距,就一定构成犯罪。
这两种理解,都是错的。
今天把这件事说清楚。
问题一:低报价格,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先说结论:低报价格不等于走私,但可能构成走私。
区别在哪里?在主观故意。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要求行为人故意实施走私行为。也就是:你"知道"在低报,还"故意"低报——这才构成走私犯罪。
如果你申报的价格,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如实填报的,你本人对价格偏低毫不知情,那么主观故意这个要件就不成立,走私罪就无从谈起。
问题二:海关说我"明知低报",凭什么?
实务中,这是辩护最难的部分。
"明知"是一个主观状态,法院和检察院无法直接钻进你脑子里看。那他们怎么认定"明知"?
主要靠客观行为推定。常见的推定依据包括:
1. 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
如果你申报的货值远低于同类货物的正常市场价——比如市场价10万,你报了1万,这本身就会被认为是"应当知道"价格不实的证据。
2. 双份合同或双套发票
有的当事人一份真合同用于内部结算,一份低价合同用于海关申报。一旦被查,双套文件就是最直接的故意证明。
3. 主动安排、授意低报
通证据显示当事人曾经发邮件、发微信指示货代"报低一点"、"按XX价格报",这类通讯记录是极危险的证据。
4. 长期稳定低报的规律
多次进口同类货物,每次申报价格都在真实价格的某个固定比例以下,这种规律性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故意。
那辩护的突破口在哪里?就在于打破上面这些推定。
问题三:低报了多少金额才入罪?
先说数字门槛。
个人偷逃税款10万,单位偷逃税款20万是起刑点。
如果货物低报了100万,但这批货的进口税率只有5%,那么偷逃税款只有5万,不构成走私犯罪,只构成走私行政违法(由海关处以行政处罚)。
这个区别非常重要,很多人把"货值"和"偷逃税款"混为一谈,实际上两者差异可以相当大。
但这里有一个实务陷阱:海关的税款核算标准,和你自己计算出来的结果,往往不一样。
海关核价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完税价格的认定,可能会用到同类货物的参考价格、进口时点的汇率、相关规费的认定……
实际案件中,我见过当事人自己算出来"偷逃税款只有8万,不够立案",但海关核定的金额是15万,直接跨过了刑事追诉门槛。
所以一旦被查,关于税款金额,一定不要轻易接受海关的计算结果,要找专业律师认真核算,这本身就是一个关键辩点。
最后说一句实在话
低报价格的案件,最核心的辩护战场,永远是主观故意和税款金额这两个维度。
你是不是真的"明知"?税款到底偷逃了多少?
这两个问题,直接决定你是走行政处罚的路,还是面临刑事追诉的路,以及一旦面临刑事追诉,量刑区间在哪里。
每个案件都有它具体的情况,在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法律处境之前,先找专业律师。机会往往在最开始,一旦错过,后来能做的就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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