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工厂在中国,日本进口了芯片,越南买了外壳,泰国做了半成品组装,最后想把成品出口到韩国——这产品能算中国原产吗?能享受RCEP关税优惠吗?
答案是:能。靠的就是RCEP这个“区域累积规则”。用一句话说就是:在确定产品原产资格的时候,来自15个RCEP成员国任何一方的原产材料,都可以算作“自己人”的成分一起累加。
01、什么是区域累积规则?
原产地规则的核心目的只有一个:判断一件产品“是哪国出生的”。
不同的贸易协定有不同的原产地规则,累计的圈子和算法各不相同。RCEP区域累积规则的核心就是:15个成员国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可以跨过国界一起累加,只要15个成员国的价值加起来占了产品总价的40%以上,这个产品就能拿到RCEP原产地证书,所有成员国的进口关税都能降。
累积的是原产材料,不是随便哪来的都能加。你要享受累积,必须确保原材料和零部件本身来自RCEP成员国,而且这些来源国能提供有效的原产证明。从非成员国进口的材料不能参与累积。
02、40%的门槛怎么算?两种公式自己选
公式一:扣减法
RVC=(FOB价格 - 非原产材料价值) FOB价格 × 100%
公式二:累加法
RVC=(原产材料价值 + 直接人工成本 + 直接经营费用+利润+其他成本):FOB价格 ×100%
两种算法任选其一,只要有一个计算结果不低于40%,产品就具备RCEP原产资格。
03、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差别在哪?
很多出口企业以前习惯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或者中韩自贸协定,都是双边累积。意思是:两个签了协定的国家之间,只有彼此的材料可以累加——马来西亚的能用,韩国的可能用不了。
RCEP累积规则是15国全覆盖的多边累积。它的适用范围从双边扩大到15个缔约方,你能选择的供应商和市场更广,累积效果也更强。
差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 累积范围:双边只有1个“帮手”,RCEP有14个“帮手”。
* RVC计算方式: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主要用扣减法,RCEP给你扣减法和累加法,哪个对自己有利用哪个。
* 原产地证明形式: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只有原产地证书(需要向海关申请);RCEP增加了“原产地声明”,经核准出口商企业可以自己做,自己盖章生效。你手头有对东盟出口的订单,不一定非要死抱着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RCEP证书可能是更短的那条路。两种证书可以同时备着,哪个好用哪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