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6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解析!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六种模式如下。(文章最后附表格)

01、保税区

保税区,也称保税仓库区,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和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

特别提示: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其显著特征是离境退税政策,即货物实际离境后方可享受出口退税。随着功能整合,现存保税区已逐步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如广州保税区已整合为黄埔综合保税区。

02、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是国家划定或开辟的专门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业区。出口加工区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海关监管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之外的一个特殊区域。

俗称“境内关外”,境内是指“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此适用中国的所有法律法规。公司的注册、运营和税收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
所谓"关外",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之外,即对海关而言,出口加工区视作境外。"关外"构成出口加工区的主要特征。所有在出口加工区内的物品视作在国外。

最适合在出口加工区开展设立企业的,是那些原料都来自国外,产品都出口的企业,这相当于生产还是在国外,但享受了中国的便宜劳动力。当然相应地增加了运输成本。这类企业,是出口加工区成立的初衷,也是出口加工区的目标客户。
对那些原料部分进口,产品部分出口的企业,就需要进行经济性分析,看出口加工区和一般开发区哪个成本更低。

其显著特征是封闭式管理,区内企业需通过电子账册实现全程监管。

03、保税物流区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其禁止加工业务的特性使其成为纯粹的物流节点,适合开展国际中转、分拨配送等业务,2015 年后,多数保税物流园区已整合为综合保税区,如深圳保税物流园区转型为前海湾综合保税区。

04、跨境工业园区

经国务院批准,在享受保税区政策同时,与境内区外(内地)之间进出货物、在税收方面又享受出口加工区政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珠澳跨境工业区,是位于中国珠海拱北茂盛围与澳门青洲之间的一个工业区,乃中国第一个跨境工业区。2003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口退税政策+24小时通关专用口岸"的三重优惠政策。除享受24小时通关的便利外,亦享受保税区及出口加工区两套优惠政策。货物往来按保税区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即采用备案制管理。

其跨境要素流动便利化特征显著,例如珠澳跨境区允许澳门车辆自由进出,推动 "前店后厂" 模式升级。

05、保税港区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税收和外汇政策,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

税收政策。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税收和外汇政策,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其口岸功能叠加特征突出,例如允许国际航行船舶电讯检疫,货物入区即享保税待遇。

06、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特殊经济区域,具有“境内关外”的属性,实行“一线开放、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管理原则。综合保税区作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为推动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特殊经济区域,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监管区域。它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和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优惠: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享受关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2. 便捷通关:综合保税区实行便捷的通关政策,企业可以在此享受快速通关的便利。
3. 灵活贸易方式:综合保税区允许企业开展多种贸易方式,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等,方便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4. 引资优惠:政府对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引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以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入驻。
5. 促进产业发展:综合保税区有利于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具有较高的吸引力。

其境内关外属性使其具备三大独特优势:一是入区退税(境内货物入区即退税),二是选择性征税(企业可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成品状态缴税),三是保税与非保税货物同仓存储(如前海综保区试点 "保税 + 跨境电商" 融合模式)。截至 2023 年,全国已设立 165 个综合保税区,占特殊监管区域总数的 9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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