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常涉及的保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其中,按照保函的使用范围和担保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质保金保函。
1.投标保函
在国际招标中,招标人为了制约投标人得标后不签合同,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银行保函,向招标人担保投标人在得标后将切实履行签订合同手续,如不签订,由担保银行负责赔偿一定的金额。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是项目标价的2%~5%。投标保函的委托人是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受益人是工程项目的发包人。投标人向担保银行申请投标保函时应提供《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投(议)标许可证》和准予参加投标通知书,经银行审查有关资料后开具投标保函,随同投标书由投标人一并递交招标人。未中标者的保函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
通常投标保函的担保银行主要担保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负责给予偿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无故撤销其投标;
(2)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同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后,投标人不能提供履约的保证文件。
保函的索赔条款,一般规定担保银行在收到招标人的首次索赔文件时立即偿付保函上的担保金额。在索赔通知上,招标人必须说明索赔理由及情况,但无须要求证实。在担保银行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上应加以列明,以便分清责任。
2.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签署后,项目发包人为制约承包企业履行合同,而要求承包企业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它担保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否则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给发包人。履约保函一般是在承包企业接到中标通知后28天内提交发包人。
工程项目承包企业申请履约保函应提供发包人与承包企业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及其附件。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各地区差距很大,一般规定为合同金额的10%。
由于承包企业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向担保银行发出索赔书面通知(可要求附违约证明)后,担保银行应立即支付违约金。但在保函中必须明确,其赔偿违约金额最多不能超过保函担保金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涵盖整个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终止日期直到工程完成验收或比其更长的一段时间,或按工程的具体情况决定。超过保函的终止日履约保函即失效。在工程保修期满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表示满意的履约证书后,发包人就不可对担保提出索赔要求。根据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出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即FIDIC条款)1999年第1版第4.2条款,发包人应在承包企业取回履约证书后21天内,将履约保函退还给承包企业。
3.预付款保函
对于较大的承包工程项目,承包企业往往要求项目发包人预付一定的工程款,为此发包人为确保承包企业在不履行合同时,能够收回预付款,要求承包企业必须提供银行开立的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担保承包企业履行与发包人所签的合同条款,否则担保银行将负责退回预付款项。一般情况下,承包企业和发包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就相互确认了银行保函的基本格式和条款,发包人收到银行保函后,才将预付款汇付给项目承包企业。承包企业申请预付款保函时应向银行提供的材料与履约保函相同。
工程项目的预付款一般是合同总额的5%~20%,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一般与预付款等额,如因不能履行合同而退回预付款时据以计算应计利息的利率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并在预付款保函的银行责任条款中写明。在承包企业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时,银行只要求发包人提出要求退回预付款的书面通知,就在承诺的有效期内保证退款。
工程项目的预付款是发包人提供的,用于项目前期准备的一笔无息贷款,是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转化为承包企业所应得的工程款的一部分。因此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自收到预付款时生效,至预付款全部转化为工程款时终止。
工程项目的预付款转化为应付承包企业的工程款,根据合同条款的不同要求,主要有三种形式:
(1)按工程进度平均扣减;
(2)按工程进度加速扣减;
(3)集中扣减。
在预付款扣减后,预付款保函应根据工程“中期付款证书”所注明扣减的金额,做相应的递减处理。
4.质保金保函
质保金保函也称尾款保函,是指承包企业向银行申请开出的以工程业主为受益人的保函,保证在提前收回尾款的情况下,如果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承包企业将把这部分留置款项退回给工程业主。否则,由担保银行给予赔偿。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工程业主一般保留5%~10%的工程款作为预留金,待工程维修期满而又无缺陷时再支付给承包企业。如承包企业需要业主支付全额而不扣质保金时,应提交银行开立的质保金保函,保证在工程维修期满时,如果收到业主关于工程有缺陷的书面通知时,银行负责归还质保金。
诚然,很多国际工程项目也会涉及其他的一些保函,但是总体来说,常规的工程项目保函就这几种,具体需要根据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版本等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