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出口将迎利好!支持9610跨关区退货、取消海外仓备案要求及简化单证
起草说明:针对从事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及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1210)业务的电商企业,将免除其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简化企业备案流程,企业只需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后,即可直接开展业务。同时,要求企业传输海外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以保障贸易安全。
起草说明:明确在跨境电商B2C(9610和1210)及B2B(9710和9810)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或其代理人无需再向海关提交收款电子信息。“单一窗口”将不再对9610、1210、9710、9810等模式申报清单与收款信息进行校验,但仍保留申报清单与订单信息、物流信息的校验。企业只需传输订单信息、物流信息即可完成申报,无需再额外提交收款电子信息,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起草说明:在跨境电商出口领域,拼箱货物占据了一定的比例。为解决传统的拼箱货物监管模式存在不适应新业态的问题,在公告中明确提出,推广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集拼仓库,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通过先行查验,海关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货物的实际情况,确保贸易的安全和真实。同时,灵活拼箱装运的方式也能够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提高货物的通关效率,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起草说明:允许9610退货商品跨关区退回至试运行直属海关指定的监管作业场所,通过集约化操作,实现退货流程的极大简化,有效降低企业的退货物流成本。同时,该模式还有助于减轻海外仓储中的货物损失风险,使企业能够更便捷、高效地处理退货商品,进一步提升退货效率。此举措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退货处理方案,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