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已报关离境,出口报关单制单有误还可以申请退税么
在平时的退税申报咨询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企业反馈“做退税申报时发现出口报关单币别码、金额、货源地申报有误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以币别码为例来看看:
例:企业出口的货物已报关离境,办税员在退税申报的时候发现报关单币种在报关制单过程中将出口金额美元(USD)报成人民币(CNY),那么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退税?应该如何处理?
一、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如果出口报关单的币种是人民币,实收汇为美元的话,以此会导致以下几个问题:
1、销售收入、成本确认问题
出口退税的销售收入我们是按照出口报关单的FOB价进行确认,出口报关单出口额是人民币,而实际收汇是美元,那么就会出现少开票少确定收入的情况,合同、发票、收汇金额三流不一致,无论生产还是外贸,都具有较大风险;
2、收汇问题
众所周知,现在外汇监管十分严格,每一笔付汇和收汇都应该有对应的关单、合同或者是协议支撑,以目前的汇率来看,两个币种间的汇率差大概是七倍,会极大影响外汇总量监测指标,无论收多还是收少,都会导致年度指标超出阈值范围,引起外汇管理局的关注;
3、退税申报问题
出口退税申报金额以电子口岸FOB价为依据,税务机关会自动对碰电子口岸美元金额与企业申报的美金金额是否相符,如果两者不在正常的误差比范围,那么审核自检会不通过,导致企业申报失败。
二、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是在企业制单环节或报关行录入申报环节出错,而发现问题又通常是在结关后的入账、收汇、退税环节,再想来”亡羊补牢、为时过晚“,但是如果错误已经酿成,建议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1)与报关行沟通,向海关申请改单,更正币种、金额、货源地;
注:如果报关行愿意改单的情况下,企业需向税务机局申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此章已在前文已有解析,此处不再赘述’
(2)放弃退税,按税务机关要求申报免税收入或者内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