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务培训专家分享货物贸易退汇业务实务操作!
货物贸易退汇业务是指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完成后,因实际需要将资金退回原付款方或收款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终止或变更、订单变动、错汇款、商品价格变化等因素导致的资金原路退回或以其他途径退回的情况。
关于企业如何办理退汇业务,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如何办理退汇业务》,已做了说明,此处主要再说明一下银行办理退汇业务中的关注点。
一是查询查询名录与分类状态。企业的名录信息及分类状态决定了后续办理业务的流程,此处再贴一次判断的逻辑。
二是银行在办理退汇业务时,应根据展业原则核实了解客户退汇原因。退汇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付汇或收汇金额。
三是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应为原付款人。
四是审核退汇频度是否与其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对于从事大豆、金属等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应综合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企业结算方式等情况,分析企业退汇的合理性。
五是对预收、预付项下货物已完成相应进出口报关,但退汇时未发生货物退运的退汇业务,银行应加大审核交易发生的频率、交易合理性和一致性、单证真实性和有效性等。
关于退汇业务的国际收支申报。银行应在收付款性质一栏勾选退款,在交易附言注明“退款”字样、原收付款国际收支交易申报号及原收付款的交易性质。银行在为A类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退汇业务时,对于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以上(不含)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需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