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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自检疑点提示“首次申报跨大类商品”,是否可以跳过申报?

在平时的退税申报中,有部分生产企业做自检时提示“首次申报跨大类商品,且未申报视同自产”(如下图),应该如何处理呢?

通常出现以上疑点的主要是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退税申报录入的商品代码与以往申报的商品代码不同,属于首次报关申报的跨大类商品代码的;
(2)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的货物,如果属于外购或者委外加工的产品,符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附件四《视同自产货物范围》的,在申报退税的时候业务类型选择“视同自产—对应的类型代码”进行申报。

注:(1)生产企业申报退税才会出现此疑点;
(2)生产企业出口非自营货物,符合视同自产政策的,税务机关将安排实地核查,待实地核查通过,方可进行退税申报申报退税。 自检有疑点的企业需按照疑点说明进行自查,提供情况说明,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并同意才可挑过疑点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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