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货物未取得购货发票,如何处理?
外贸型出口企业,报关出口货物一批(退税率为13%),未取得购货发票,出口收入适用出口免税(出口免税不退税)还是出口征税(出口视同内销)?
解析:
出口货物的报关单监管方式如果不属于1039-市场采购或9610-电子商务,出口收入不能免税,需要出口视同内销处理。
出口视同内销处理,依据的是什么呢?直接的依据是没有的,需要用排除法。出口收入分为三种情况:①出口退税;②出口免税(出口免税不退税);③出口征税(出口视同内销)。
出口退税直接排除,没有购货发票,肯定是不符合的。再看第二种情况: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也是有“身份的”,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滴。按照规定,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免税备案需要准备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没有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很显然不符合出口免税备案要求,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了,那就是出口视同内销!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出口企业免税收入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具体资料如下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出口发票
③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④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这种情况对出口企业而言,损失很大,出口收入需要视同内销征税处理。未取得购货发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本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企业不要为了省几个税点而放弃购货发票的获取,采购货物出口应尽量和正规公司合作。
出口视同内销关注点:
1、出口视同内销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
2、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的统一规定执行。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纳税申报与内销无异,
1039市场采购无票免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9号】第三条规定,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应按以下要求时限在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中准确、及时录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相关内容形成交易清单。
(一)自营出口,市场经营户应当于同外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自行录入;
(二)委托出口,市场经营户将货物交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时自行录入,或由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录入。
9610跨境电商无票免税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规定,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思考: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出口货物未取得原材料采购发票,可以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