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设备进口指南
旧机电设备进口指南
在全球贸易的大舞台上,旧设备进口作为一个独特的领域,正逐渐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随着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和资源的优化配置需求,旧设备进口在近年来展现出了别样的活力。
2023 年上半年,进口二手机械设备市场规模达到了近 30 亿美元,同比增长幅度超过 30%。这一显著的增长趋势,充分表明了企业对于旧设备的需求正在不断攀升。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制造业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和高质量的设备生产能力,成为了我国旧设备进口的主要来源地。
一、旧机电产品的定义
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已使用、超质保期、存放久有损耗、新旧部件混装、翻新等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即便其成色为 9 成新,也属于旧机电产品范畴。
二、进口流程
(一)确认进口许可
禁止进口的情况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8 年第 106 号公布的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视器等。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判断旧机电产品是否可进口,可查看其监管条件是否带 “6”,若带则禁止进口,其他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产品原则上可进口。
(二)装运前检验
1.查询方法
查询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装运前检验有以下途径:
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依次点击检验检疫、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委托企业入口、公共查询、旧机电业务规则查询,输入十位商品编码后点击查询。
2.注意事项
海关不指定装运前检验办理机构,企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公司办理。但要注意装运前检验证书必须在发货前办好,到港后无法补办。若未按要求办理,货物将被退货或企业会面临罚款。
(三)进口许可证办理(必要时)
1.许可证类型及办理部门
进口旧机电产品办理进口许可证分两种情况:
普通旧机电产品(监管条件带 “O”),其进口许可证由省级商务部门审批,办理时间约 3 – 5 工作日。
重点旧机电产品(通常监管条件不显示 “O”),其进口许可证由商务部审批,办理时间约 15 – 20 工作日。
2.特殊情况免装检
有四种特殊情况可免装运前检验:“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转移复进口”。收、用货单位可凭《免 <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 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及相关必备材料向海关申报。但要注意进境维修的旧机电产品不再免装运前检验范围内。
(四)进口申报
1.申报单证资料
旧机电产品进口申报时通常需提供以下单证资料:
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申报要素、装运前检验证书、自动进口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单证资料
若需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若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提供《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或《免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进口特殊情况声明》。
2.审价资料准备
进口旧机电产品基本默认审价,需提前准备以下审价资料:
付汇水单。
原厂发票 / 新机原值发票。
买卖双方关于价格谈判的往来邮件。
其他可证明货值的单据。
(五)口岸查验
检查申报制冷剂为非氯氟烃物质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属实。
查看是否夹带其它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必要时,结合卫生及动植物检疫要求实施现场核查。
(六)目的地查验
核查产品外观及包装。
核查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用途实施抽查。
检查产品表面缺陷、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检查产品在静止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
检验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以及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检查产品卫生状况。
检测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我国能源效率有关限定标准。
总之,企业在进口旧机电产品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各项规定和流程,具体流程以实际为准,而我们云进通——互联网智慧进口云平台,现已推出了贸易代理、国际物流、国内通关、国内仓储、无忧采购、国内物流六大业务模块;在此基础上,还能提供HS CODE智能分类、进口报关商检、国际物流10秒报价、贸易代理结算外汇、海关申报精准定价等创新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更好的处理货物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