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实务知识:国际贸易中的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英文:entrepot trade),又称“中转贸易”“再输出贸易”,指一国进口商品不是为了满足本国的消费需要,而是向第三国出口的贸易方式,此时第三国为消费国,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
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
通过第三方国家转手是为了利用其生产能力,实现货物的买卖交易,并且能够利用相关政策和操作达到转换贸易主体以及避税的目的,使贸易过程更加灵活和有利。
转口贸易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经过加工、组装或者简单改造之后,再以国际贸易的形式将其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这种贸易方式既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又可以推动国际间的贸易往来。
转口贸易中货物是如何操作呢?
货物不直接到达目的港,而是先到中转港,清关后在中转港保税仓完成换柜操作。换完后,进行出口报关,准备中转国家的原产地证书及出口文件,为目的港客户清关所需。
转口贸易的好处有哪些?
转口贸易的好处主要有可以合法避税,通过转换贸易主体规避高昂的反倾销税,从而降低整体贸易成本,尽管会增加一些中转费用,但从整体来看是有利的。
1、合理规避海外市场针对中国相关行业设置的贸易壁垒、反倾销、反补贴、配额限制、CIQ等;
2、降低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过程中的成本;
3、帮助有规避国外贸易壁垒需要的企业顺利的将产品销售到对应市场,重新打开海外市场。
4、在国际贸易壁垒限制中赢得先机。
从事转口贸易的企业应该首先了解是否具备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的资格:应该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确认企业外汇管理分类情况,是否属于可以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的类型。
目前,外汇管理分类A类的企业可以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但应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也就是可以做转口贸易,但外汇收付需要核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C类企业则明确不可以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也就是不要从事转口贸易。因此,目前外汇管理分类为A类的企业才能正常从事转口贸易。需要注意的是,转口贸易中,资金的收款和付款时,对于同一笔贸易必须使用同一种外币或者跨境人民币办理结算,而且收付只能在同一家银行,不可以跨行操作。对于收付汇业务的实质是两笔业务的叠加,按照分别发生的合同约定的收付款进行操作,没有先后的规定,即:可以收款在前、付款在后;反之也可以,属于企业的商业行为。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转口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买卖进出口双方需明确操作方式为通过第三国转口贸易进行;
2、对于出口商而言,通常产品的外包装只能采用中性包装或注明第三国产地。因为进口商在进口时申报的产品输出国为出具文件的第三国;
3、对于进口商而言,需明确知晓申报进口时清关文件是来自于转口国或相邻国家和地区,但实际货品出产地是中国,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在信用证须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转口贸易虽然不是一种主流的贸易方式,但是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方式,不触犯任何法律,合规合法,在越来越严峻的国际贸易壁垒环境下,转口贸易是一种很常用的规避高额反倾销税的贸易方式。